长白山地理过程与生态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作制度

为保障长白山地理过程与生态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的正常建设和运行,特制订本制度。

1.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。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服从上级领导安排,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各项研究任务和工作任务。

2.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,不得私自占用和转让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和材料用品。实验室人员在工作时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环境。

3.实验后的有毒污染的废物要及时进行专门处理,以免污染环境。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,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和工作鞋。实验人员实验完毕后应将公共工作区域清理干净。

4.实验室所有资料、文件均需存档保管、专人负责。实验室所有仪器必须建立仪器档案,每台仪器指定专人管理、维护,要经常保持清洁和维持正常运转,各项技术指标均应定期测试,贵重精密仪器更要做好各项登记并存档。